欢迎进入淮海名医网淮海健康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是:淮海名医网 > 全网新闻 > 新闻资讯 > 卫计委公布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卫计委公布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16-03-07 14:20:00    阅读量:1886次
[摘要]: 2016年3月3日,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有关医疗单位印发《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2016年3月3日,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有关医疗单位印发《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保障工作,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一、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一)科学统筹,周密安排。一季度,召开全市家庭发展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印发全市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二季度,拟在新沂市召开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现场会,推广新沂市人防、技防“两防结合”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经验做法,通报“十二五”以来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警示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或不降反升地区加大工作力度。分层次举办全市家庭发展业务及“两非”关健岗位人员教育培训班,尤其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B超室、产科手术室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杜绝关键岗位人员从事“两非”行为。培训“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正确使用方法。组织区域协作办案工作交流。三季度,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重点地区调研及半年工作督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办有影响的“两非”案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四季度,加大考核督察力度,采取约谈和书面告之方式,强化责任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下。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多媒体电子屏等媒体资源,以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为重点,开展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大力宣传科学文明的生育观,继续深入开展性别平等宣传倡导,宣传出生人口性别失调的严重危害,及时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倡导新型生育观念。年内各地至少要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关爱女孩”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女孩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强化党委政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打击“两非”办公室人员力量,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落实部门责任,实施联防联控,查办大案要案,依法严肃处理“两非”涉案单位和人员。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执业规范管理,明确单位领导管理责任,认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落实上级《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部署,联合责任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严肃查处 “两非”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要依托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动态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及时发现情况,提前预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通报反馈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和工作严重下滑地区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二、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继续开展创建幸福家庭项目县(市、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评估。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各项活动,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建设活动,在全市各级评选出100户“幸福家庭”典型,进一步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提升计划生育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试点项目工作,从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四个方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深入实施技能培训和主题服务活动,在全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保障工作

  (一)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相关衔接工作。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明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并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机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探索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府要给予托底保障的发放体制。围绕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主体,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无业人员一次性奖励等政策为支撑,建立奖励金额动态增长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衔接,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三)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信息档案系统,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档立卡,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尤其是一女户家庭,在就业培训、创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着力营造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社会氛围。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生活帮扶、社会关怀等五个方面切实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四)加快奖励扶助保障信息化建设。在原有的单机版一次性奖励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年内完成全市网络版奖励扶助保障管理系统,将所有奖励扶助项目纳入信息管理平台,配备身份证信息录入识别器,提高录入信息精准度,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