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式行文,表彰一批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才和劳动模范(苏人社发〔2019〕121号),其中,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事业部(社区防治科)郑友玲同志荣获“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郑友玲同志是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社区防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立足岗位,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认真按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要求,创新踏实做好各项工作。使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稳步提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各项指标在江苏省均名列前茅,获得专家、领导的一致好评。
一、严谨细致,爱岗敬业
郑友玲同志一直从事精神疾病临床治疗、管理工作,她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临床工作中能做到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精神病防治工作中,做到定标准,立规章,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她的带领下,全科人员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开展病例筛查,登记和网络报告;建立点对点技术指导制度,认真做好筛查病人分类干预、应急处置工作,精神病防治工作开展井然有序。
二、医者仁心,无私奉献
郑友玲在工作中始终秉承着对事业的热爱,对技术的精益求精,对病人的满腔热忱,尽力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和家属解除痛苦。她重视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精神疾病预防工作。每年积极组织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规范知识培训,专题讲座;节假日她经常放弃休息,组织开展义诊、讲座,向公众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受到了公众的广泛欢迎,提高了公众的精神疾病知识的知晓率,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三、刻苦钻研,创业创新
郑友玲同志在工作中深入学习精神专业理论知识,注重临床工作经验积累;时刻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的筛查,开创了江苏省首例公交驾驶员上岗前心理健康体检的先河;为社区老年人群筛查早期痴呆,达到了特殊人群心理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预防的良好效果;组建徐州市社区康复指导专家组,率先引进了精神障碍患者医院社区康复一体化新技术,在全市得到推广应用;同时她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我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连续三年被授予市级、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一名精神卫生工作者,她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对患者有求必应,见难就帮,不计报酬,经常不辞劳苦、不遗余力地联系、帮扶、救助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她时刻牢记着职业赋予的使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立足于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为助力提高全市精神康复和社会康复水平做出了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