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1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在其官网接连发布两则通报称,在“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原体初步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之后,武汉卫健委组织对现有患者标本进行检测,截至1月10日24时,初步诊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1例,其中重症7例、死亡1例,其余患者病情稳定。
专家解读
问:本次疫情病例是怎样诊断的?
答:根据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和病原学检测结果综合研判。
问:本次疫情病例临床表现上有什么特点?
答: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伴有干咳,住院患者呼吸困难较为常见。绝大多数患者入院时生命体征大致平稳。
问:目前出现一例死亡病例,具体是什么情况?
答:患者为男性,61岁,因呼吸衰竭、重症肺炎入院,同时患有腹部肿瘤及慢性肝病。该患者常年在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采购货物。入院后给予对症支持、抗感染、呼吸机辅助呼吸、持续ECMO体外生命支持等治疗后,症状无好转,于2020年1月9日晚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病原学检测结果提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死亡诊断为重症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脓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严重酸碱代谢紊乱,肝硬化。直接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
问:通报中说“自2020年1月3日以来未发现新发病例”,这意味着什么?
答:根据国家、省市专家的流行病学调查,这次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发病全部在2019年12月8日到2020年1月2日之间。自2020年1月3日以后,临床和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没有发现新感染发病的病人。
问:如何理解“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
答:根据国家、省市专家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这次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大部分都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目前没有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我们还在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另外,截止目前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医务人员都未发现相关病例。
武汉市卫健委同时提醒:当前,正处于冬春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公众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群集中地方,必要时可佩带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