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还能泄露国家机密?
被间谍“套路”该怎么办?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些什么?
......
今天,
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让我们一起来聊聊国家安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天,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本次活动主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安全看不见、摸不着,
但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什么是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意识是指公民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方面所应具备的观念和总和。
主要包括爱国主义精神、国家利益至上观念、法纪观念、敌情观念、保密观念、安全防范观念等。
常见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犯罪行为。
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绝密、机密、秘密或者情报的犯罪行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在这里
大徐要敲敲小黑板提醒了:
我们每个人都应从自身做起
防范和制止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怎么做?
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做:
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
表达爱国行为,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这些,你都能做到吗?
如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发现自己正被间谍“套路”或者“威胁”,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国泰”方能“民安”。
国家安全,一起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