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市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徐州市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尹葆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科科长薛诚,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处长王龙。
首先,由尹葆华副主任介绍徐州市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尹主任介绍,从5月20日开始,组织相关人员对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调查,此次调查工作到7月底结束,历时三个月。前期主要工作进展如下:
(一)成立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二)签订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四) 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服务质量。
职业健康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全市卫生健康部门将全力做好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基本情况核实登记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两高两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随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处长王龙对全市职业健康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作出具体介绍。
王处长指出,下一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将从五方面抓好职业健康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及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真正有效防治化解重大风险。
(三)进一步落实好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四)扎实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五)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最后,对于“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基本情况核实登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基本情况该如何核实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我市登记机构和联系方式有哪些”等问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科科长薛诚作出详细解答。
薛科长表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主要是指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已经确诊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包括已经去世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本人或近亲属,携带患者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于2020年7月10日17时前到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登记核实,如果确实有困难无法到现场登记的,也可通过电话进行核实登记。如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遗失,可由诊断时所在厂矿企业开具证明材料或由原诊断机构开具证明材料。对于诊断时所在厂矿企业位于徐州市辖区以外的徐州市户籍人口,如相关证明材料齐全,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核实登记。
我市登记机构及联系方式为:
(1)徐州矿务集团所属企业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到徐州矿务集团职业病防治院劳动卫生科登记核实,联系电话:85326132;85326186;地址:徐州市煤建南村6号楼小院。
(2)大屯煤电公司所属企业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到大屯煤电公司职工医院体检中心登记核实,联系电话:87274421;地址:沛县大屯煤电公司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3)其他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到诊断时厂矿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登记核实(详见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