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法制日报》政法调研版面刊发徐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文章《把握四对关系促“法官进网格”构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为司法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课题。
“法官进网格”作为人民法院创新应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必然要求。江苏徐州法院准确把握四对关系,联合徐州市委政法委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法官进网格”长效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意见》,探索司法融入网格、服务网格、借力网格的社会治理新路径,助推法官“走出去、俯下身、倾下心”,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消解,推动构建“法官进网格”长效机制,实现强化诉源治理、破解司法难题、提振司法公信的三重目的。
一、准确把握司法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中“专”与“转”的关系
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下,须全面理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定位。
一方面,突出司法主体地位,实现专业审判。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高质量完成执法办案工作,通过司法裁判和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引导社会公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作用。
另一方面,延伸司法职能作用,适应职能转变。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需要法院主动适应“一元到多元”的角色转变,找准职能定位,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和政绩观,主动融入多元体系,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守位不失位”。
二、准确把握司法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中“面”与“点”的关系
社会治理网格化能够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推动社会治理向前端延伸,有效填补法院和群众之间的缝隙。与之对应,人民法院应在关注网格化社会治理特点的基础上,创新工作举措,释放机制动能,延展制度路径。
一要注重条块融合,实现司法职能线下线上全覆盖。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徐州法院在全市178个镇、街道(园区)设立“审务工作站”,形成基层网格与专属网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司法服务网格体系。采取现场服务和线下服务相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双轨并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多元化、立体化的司法服务保障。
二要注重点面融合,实现司法职能动态精准全衔接。社区网格作为社区以下更小的单元,数量多、覆盖面广,格内区域间人员分布、经济社会发展等不尽相同。徐州法院立足格内司法诉求的特殊性,统筹法官专业与专属网格司法需求,与企业、学校、军营等1622个专属网格建立“点对点”司法服务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具有网格特点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抽调网格法官成立专门工作组,与格内企业单位、学校、军营、行业协会等逐一走访对接,摸底各专属网格的不同司法诉求,创新形成“全员式”疫情防控、“全景式”助力复产、服务营商、“立体化”法治宣传等多元化网格司法服务模式。
三、准确把握司法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内”与“外”的关系
司法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必须内外兼修,坚持把内强司法能力与外修网格助力同步谋划、同步推进。
要强化内部提质增效。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民事庭审优质化、行政诉讼优化审、执行长效机制及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着重提升一审案件审理质效,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减少二审、执行和涉诉信访案件。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要借力外力精准破题。网格管理具有的集成化、精细化、信息化之优势,能够为推动社会治理与司法为民相统筹、现场服务与智慧服务相统筹、依法治理与延伸职能相统筹提供有力支持。徐州法院创新完善“网格+协助送达”“网格+协助办案”“网格+协助执行”等机制,立足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网络,借助基层网格智能化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和专业素质高的优势,打通送达村(居)最后一公里,有效协助法院调查取证、查人找物、见证执行、促成和解等司法事务。
四、准确把握司法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中“诉”与“疏”的关系
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易发、错综复杂的态势,法官积极参与基层网格社会治理,前移关口、把住源头,直面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的纠纷解决需求,能够更加精准地将各类社会矛盾导入法治化轨道,推动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
一是进一步强化诉讼保障。不断加大诉讼便民服务的供给力度,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步伐,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实现“走进一个厅、诉服一站清”,为人民群众提供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体验友好的诉讼服务。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和对接,徐州法院创新打造以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集成化为特征,整合“法官进网格”工作平台、诉讼服务指挥调度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中心、集中送达平台、诉讼服务网和“江苏微解纷”平台等功能于一体的“法院诉讼服务实体化运作中心(网格中心)”,全面提升“网格+诉讼服务”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纠纷疏导。围绕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的多样性需求,徐州法院建立健全以诉讼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人民法庭为支撑,以审务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为网点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网络,加强“网格法官”与网格员及进网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格内各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坚持把非诉方式挺在前面,徐州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非对接中心”,司法行政机关同时设立“非诉分中心”,进一步提升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实质化运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