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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方人民医院与县级专科医院深化医联体合作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1-06-22 15:29:00    阅读量:11051次
[摘要]:淮海名医: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形势,实现双方医疗资源优势互补,推动医联体再发展,6月16日上午,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徐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与睢宁县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形势,实现双方医疗资源优势互补,推动医联体再发展,6月16日上午,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徐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与睢宁县精神病医院、邳州安康医院、沛县脑康医院再度签约“医联体合作协议”,医院党委书记张伟、院长杨永杰、副院长朱相华,睢宁县精神病医院院长院长朱麦、邳州安康医院院长吴小广、沛县脑康医院院长戚后永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医院党委书记张伟表示,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市县区两级建立医联体实现上下联动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动精神专科医院发展,带动人才储备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帮扶、学术交流、科研教学等方面实现共享共赢,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杨永杰院长在讲话中,回顾了上一年度医联体建设近况,东方医院与睢宁精神病院、沛县脑康医院、邳州安康医院建立了医联体的合作关系,并通过与兄弟医院通力合作,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此次再度签约,希望在既往的合作基础上,在医疗、教学、科研上的互帮互助、互惠互利,继续深化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双方医疗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邳州安康医院、睢宁精神病院、沛县脑康医院领导等纷纷表示,自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签订医联体协议以来,医院倾心倾情倾力给予帮扶,推动县医院在医疗水平、人才培养、教研教学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化学科建设、医院管理等方面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医联体合作机制。

  此次医联体合作协议成功签订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将本着“合作、共赢、创新、发展”的原则,并结合医院的医疗特色,在医院管理、人才培养、专科发展以及技术提升等方面深化和兄弟单位的紧密合作交流,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疗水平,推动精神科学科能力建设,助力淮海经济区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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