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依法执业、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7月8日下午,医院在4号楼一楼会议室举办民法典普法学习讲座,特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孙守明法官来院讲授“《民法典》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
市医学会秘书长高欣欣、鉴定办副主任姚远,市中院立案一庭专职书记韩华,市东方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伟,副院长葛广沂、郇业青、张才溢、总会计师王文彬、工会主席房兴荣、医院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1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这次活动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医学会联手打造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送诊开方”到基层系列活动之一 。医院党委书记张伟表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不仅承担一般性的精神卫生医疗救治业务,还承担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和政府部门指导下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本次宣讲对于预防及处理医患纠纷,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妥善处理精神障碍患者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医院将继续学习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规范行医,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张书记强调培训的目的就是要学以致用,用来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转变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患者安全。
随后孙守明法官从《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规定、审理现状及特点、常见诉因及风险防范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的历史演变,现行法律法规和近三年我市医疗纠纷诉讼情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并就“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概念、造成医患纠纷的原因,和针对不同纠纷如何应对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阐述。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讲座内容丰富,案例“接地气”,对日常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强化了医院职工依法行医、规范服务、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将继续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淮海经济区的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