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驻院检察官、铜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铜山区公安局警官、徐州市公安监管支队警官和医护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对实施强制医疗的患者赵明(化名)进行了解除强制医疗交接工作,赵明在司法机关的监督下,跟随监护人离开医院。赵明是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强制医疗中心的解除强制医疗的首例患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2014年,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被省综治办等六部门指定为盐城市、连云港市、宿迁市、徐州市等四市实施强制医疗的定点收治单位。2016年,市综治办指定为徐州市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医疗收治单位。接到任务后,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大力支持下,医院高标准完成了徐州市强制医疗中心的建设,配备临床骨干人员组建强制医疗团队,开始了徐州市肇事肇祸患者强制医疗工作。
为了完成上级交付的指令性工作任务,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一直不懈努力,从中心的基础设施设计、建设,市级各部门联络协调,医院医疗团队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患者档案化管理以及住院人性化管理、权益保障等层层把关,克服各种困难,逐渐形成了一项较为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医院的强制医疗管理工作,在全省甚至全国的都有特色,收治强制医疗患者数量全省第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卫建委、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视察指导工作,均给予高度评价,医院强制医疗工作曾被《中国法制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省内南京、苏州、无锡、镇江、南通、淮安、连云港等兄弟城市专科机构来参观学习。
赵明的成功解除,是在市卫健委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强制医疗中心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的结果,医院组织专家对全体病员定期进行评估,不断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对每位患者都进行个体化的心理疏导及康复治疗,结合其成长经历、个性特点、生活能力、人际能力、家庭环境以及涉案行为的认识、长期住院的心理波动等多方位的进行心理干预。云龙区检察院也非常关心关注强制医疗工作,2018年就在医院设置了驻院监察室,监督指导医务人员开展规范化服务。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也派驻了15名干警参与强制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
首例强制医疗患者的解除,是医院依据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显明案例,同时也是在市政法委正确领导下,徐州市公检法司卫健委等各部门相互协作的成果。为后续的强制医疗工作做好了铺垫,为其他强制医疗患者树立了信心,是强制医疗工作中解除难题上取得的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