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健康网: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依据2016年3月30日修改通过的《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丰县启动全面二孩政策以来首批特殊情形的再生育审批工作。截止目前,共申报73例(内含已生育需补发再生育证的6例)经审查均符合再生育条件(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18例;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54例;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1例)。
该县全面二孩政策以来的再生育审批,相较生育政策调整前,首先是证明材料精简,且以承诺为主,证明材料为辅;其次是审判时限由原来的45天缩短为30天,审批批次由原来的一个季度改为单月审批。且针对生育调整期内(2016年1月1日以来)符合《省条例》以生育的多胎,予以补发《再生育一孩证》(补发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前);另外丰县还在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等方面狠下功夫,有效保障了全县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