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有什么后果?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2-04-30 18:51:00 阅读量:13762次
[摘要]:徐州健康:自此次疫情发生以来睢宁已开展多轮核酸检测工作,也许有人会问多轮核酸检测有必要吗?答案是:非常有必要。今年3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
自此次疫情发生以来睢宁已开展多轮核酸检测工作,也许有人会问多轮核酸检测有必要吗?答案是:非常有必要。今年3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 。
新版指南对科学确定检测策略作出了指导
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日,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摸清社会面潜在风险;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
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针对有关街道、社区、小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逐步缩小核酸筛查范围,提高筛查精度,科学精准筛查。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
疫情防控处于最关键的阶段睢宁的广大居民应主动配合政府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以下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
问:核酸检测排队太麻烦了,不去检测违法吗?
答: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的情节,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明知有核酸检测阳性的风险,仍然躲避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有可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可以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来定罪处罚。
问:偷偷伪造了一份核酸检测报告,会有什么后果?
答:这属于伪造变造公文、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给予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如果因此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还可能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可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问:流调好麻烦,不配合行不行?
答:配合流行病调查,如实提供病情、行程信息,是公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基本义务。如果隐瞒、瞒报的话属于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如果是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采取隐瞒、瞒报等方式进入公共场所,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根据《刑法》的规定,还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问:封控小区的居民擅自外出,违法吗?
答:如果确实是绿码,不是病原携带者,那么这也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治安处罚。同时,如果导致了传染病的传播流行,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是在黄码或红码这种情况下,违反了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如果是病原携带者、确诊病人,违反防疫的规定,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是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问:网上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能转发吗?
答:未经确认的信息建议大家不要转发,因为这些信息可能是有些人编造的虚假信息。编造虚假信息涉嫌违法,明知是虚假信息,仍然故意传播的也涉嫌违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还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扫一扫,分享本页
版权所有:徐州市方盛传媒有限公司 - 淮海名医网 |
苏ICP备15009542号-4 | 公安备案号:32030202000450
新闻投稿QQ:3105796870 | 服务电话:18151859889
免责声明:淮海名医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有转载或引用信息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15-2020 徐州方盛传媒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