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通告:在近期组织食品安全抽检的14大类食品671批次样品中,检出6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涉及徐州2例,一起去看看吧!
二、徐州市睢宁县曼玲炸鸡店使用的小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宿迁市沭阳县徐胜军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线椒,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古田县金松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的枣肉干(水果干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5,规格型号:25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淮安麦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麻薯球(白桃风味)(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4-05-1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京市江宁区一品鲜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桑葚,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无锡市滨湖区悠乐购百货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江苏奇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脱油花生(五香味)(分装)(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扬州市宝应县安宜农贸市场杨龙生销售的牛蛙(其他水产品),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无锡韩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句容吾悦分公司使用的餐碟,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宿迁市湖滨新区丽莎超市销售的白芷,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徐州市睢宁县鲜又多食品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常州东方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丽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味腰果(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南通市海门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通支云酿业有限公司委托如皋市华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支云头道零添加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批号:2024-01-25,规格型号:435ml/瓶),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小缪水产门市销售的鳊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南京市溧水区美秀小吃店使用的筷子,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常熟黄河店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酸梅(李子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02-01,规格型号:188g/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